广东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关于《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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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ioio 2024-06-12 0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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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一)申请方式。6月12日9:00至7月1日12:00,符合上述规定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务管理》免试申请”栏目办理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免试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员登录系统选择报考所在地市,填写相关信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1.身份证;

2.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系统生成,申请人本人签名,附件1)。

申请人员无法提供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请选择学位线下验证方式,于7月1日17:00前携带学位证书原件至所在地市考试管理机构(附件2)进行现场核验,具体安排由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另行通知。

(三)免试审核。免试申请由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应说明原因及时通过系统告知考生;请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于7月3日前将本地区通过审核的免试人员名单(附件3)汇总报送省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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