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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通过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二、关于会计信息采集和更新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调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校验,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将影响正常报名。
(一)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或在“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栏目点击“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深圳市考生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或通过“深圳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的“会计综合业务办理”模块进行信息采集或更新。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登录相关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信息。
(三)已在省外完成信息采集将在广东省或广东深圳市报名的考生,为避免影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请尽快将会计人员信息调转至广东省或广东深圳市。
三、关于外籍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规定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规定,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
(一)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审核。外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