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后一级建造师转注册的详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 登录系统:
-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选择个人入口,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界面。
- 填写申请:
- 点击左侧“变更申请”,选择“聘用企业变更”。
- 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新聘用单位的信息等,并上传所需的电子文档。
- 提交变更注册申请。
二、单位审核
- 原单位审核:
- 原聘用单位需要确认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已经解除或者聘用合同已经到期,并在系统中同意调出申请。
- 原单位可能需要为申请人提供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新单位审核:
- 新聘用单位在系统中点击同意接收申请。
- 新单位需准备好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县、市建筑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 《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
-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 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四、省建设厅审核
县、市建筑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提交至省建设厅进行最终审核。省建设厅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无误后批准变更注册。
五、注册成功
审核通过后,变更注册成功。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聘用单位和注册有效期等信息将根据新申请的内容进行更新。跨省变更的,需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注意事项
- 转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与原聘用单位和新聘用单位的沟通顺畅,及时提交所需材料。
- 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沟通不畅而导致转注册申请被拒绝。
- 转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的有效周期将从原注册成功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原注册周期未满,转注册后原注册周期将顺延。
通过以上步骤,一级建造师可以顺利完成换单位后的转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