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注重学习效果保障,全程领学督管的学员
适合基础薄弱或初次报考,注重性价比的学员
适合有基础、备考时间紧,求短期速成的学员
“协助报名失败退款服务”是指华课网校学员在付费购买2024年一级建造师“尊享畅学班”后未成功报考当年考试,在符合本规则约定条款下凭未成功报考当年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报考截图等)可依据本规则对其已开通的课程申请退款。学员在报名享有“协助报名失败退款服务”服务保障内的课程之前,请仔细阅读本规则,当学员付费购买享有“协助报名失败退款服务”服务范围内的课程并且开通,视为接受本服务规则所有内容。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用户可享受“协助报名失败退款”服务:
1、付费开通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尊享畅学班”;
2、购买课程当年报考未成功;
3、当年报考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方可申请退款,至2024年考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截止申请,其他时间无法申请。
为使学员更好的享受“协助报名失败退款”服务,请详细阅读以下服务须知
1、当年报考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方可申请退款,至2024年考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截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款服务;
2、协助报名服务有且仅有一次;
3、仅限华课网校客服协助学员报名时错登信息、漏登信息、操作时已错过当地报名时间等因华课网校客服引起的报名失败时方可申请退款,因学员自身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工作证明、社保审核不通过、现场审核不通过、临时不想考试、不与客服对接、不能提交对应资料、忘记缴费等学员主观原因导致没有报考或报考未成功时,不享受该服务;
4、因学员自身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工作证明、社保审核不通过、现场审核不通过、错过信息采集时间、临时不想考试、不与客服对接、忘记缴费等学员主观原因导致没有报考或报考未成功时,可享受2024年免成绩重学服务一次,即无需提供成绩可继续学习2024年的新课程,客服在课程有效期内仍旧为学员提供协助报名服务;
5、华课网校客服仅协助学员操作官网信息采集、操作官网考试报名,不能提供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虚假信息证明,不协助学员考后审核或现场审核,不协助学员参与继续教育,若因未参加继续教育而无法报考的学员不享受此服务;
6、若华课网校客服已经协助学员报名成功但学员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当年考试,不享受该服务;
7、报考人信息必须与重学协议上身份证信息、姓名一致;
8、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9、报名成功不享受该服务;
10、考后审核的地区因无法验证审核结果,所以不提供此服务;
11、若需要开具发票,寄送发票的税点及邮费将在退还费用时扣除;
12、如该课程还同时享有赠品,如:送教辅等,申请退款后,费用及邮费将在退还时扣除;
13、如申请换课,所换课程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14、仅限办理退款一次,同时“退”和“换”不重复办理;
15、申请退款后,课程同时关闭;
16、申请退款后,满500减200元优惠券同时失效,如果使用200元优惠券购买其他课程后再申请退款本课程,则退款金额需扣除200元。
“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请直接联系客服进行退款申请;
2、办理“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必须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方可进行申请,否则网校不予受理;
3、网校工作人员将于1-3个工作日内查看并予以回复,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办理;
4、退款申请及审核过程中,课程属于开通状态,学员仍旧可以听课,但如学员进行下载活动(包括视频、 讲义等),视为学员放弃退款服务,网校将自动终止其退款申请;
5、退款信息确定后,退款由网校财务部经办,办理完毕由网校客服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学员。
1、网校承诺所有开通享有“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课程的学员,网校将严格按本协议为学员提供各项服务;
2、学员开通享有“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课程,向网校发出退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网校将于学员提供退款账号信息之后的1-3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完毕,并电话或短信通知;
3、如在享受“协助报名失败退费服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热线:400-805-0075进行咨询;
4、本服务规则华课网校已对所有学员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针对规则中的黑体字部分,学员对此予以认可并无异议。
“报考失败退款服务”是指华课网校学员在付费购买课程后因报名条件不符导致未成功报考当年考试,在符合本规则约定条款下凭未成功报考当年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报考截图等)可依据本规则对其已开通的课程申请退款。学员在报名享有“报考失败退款服务”服务保障内的课程之前,请仔细阅读本规则,当学员付费购买享有“报考失败退款服务”服务范围内的课程并且开通,视为接受本服务规则所有内容。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用户可享受“报考失败退款”服务:
1、付费开通了华课网校指定报考失败退款服务的课程;
2、购买课程当年报考未成功;
3、当年报考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方可申请退款,至当年最后一个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30天内截止申请,其他时间无法申请。
为使学员更好的享受“报考失败退款”服务,请详细阅读以下服务须知
1、当年报考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方可申请退款,至当年最后一个地区考试报名结束后30天内截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款服务;
2、报考未成功服务有且仅有一次,仅限当年考试报名可享受该服务,过后无法申请(例:如购买的为2024年的课程,则只能在2024年报考未成功时申请退款);
3、仅限如工作单位、学历、工作年限不符等因自身报考条件不符导致报考未成功时方可申请退款,因临时不想考试、错过报考时间、忘记缴费等主观原因导致没有报考或报考未成功时,不享受该服务;
4、报考人信息必须与重学协议上身份证信息、姓名一致;
5、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报名成功不享受该服务;
7、考后审核的地区因无法验证审核结果,所以不提供此服务;
8、如该课程还同时享有赠品,如:送教材/教辅等,申请退款后,费用及邮费将在退还时扣除;
9、如课程开具了发票,税点及邮费将在退还费用时扣除;
10、如申请换课,所换课程遵循“多退少补”原则,同时“退”和“换”不重复办理。
“报考失败退费服务”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报考失败退费服务”请直接联系客服进行退款申请;
2、办理“报考失败退费服务”必须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方可进行申请,否则网校不予受理;
3、网校工作人员将于1-3个工作日内查看并予以回复,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办理;
4、退款申请及审核过程中,课程属于开通状态,学员仍旧可以听课,但如学员进行下载活动(包括视频、 讲义等),视为学员放弃退款服务,网校将自动终止其退款申请;
5、退款信息确定后,退款由网校财务部经办,办理完毕由网校客服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学员。
1、网校承诺所有开通享有“报考失败退费服务”课程的学员,网校将严格按本协议为学员提供各项服务;
2、学员开通享有“报考失败退费服务”课程,向网校发出退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网校将于学员提供退款账号信息之后的1-3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完毕,并电话或短信通知;
3、如在享受“报考失败退费服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热线:400-805-0075进行咨询;
4、本服务规则华课网校已对所有学员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针对规则中的黑体字部分,学员对此予以认可并无异议。
针对一级建造师考试,乙方特开设“尊享畅学班”网络辅导课程,甲方自愿参加此课程学习。
甲方:
乙方:
1.免费重学课程设置
甲方办理免费重学服务后,乙方为其开通所报协议套餐中相应班次。
1.免费重学的分数线标准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情况,按下表所列区间提供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 | 单科分数区间 |
免费重学 | 试卷总分值×30%(含本数)——合格分数线(不含本数) |
不予免费重学 | 0(含本数)——试卷总分值×30%(不含本数);合格分数线(含本数)——试卷总分值(含本数) |
2.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
2.1在乙方网站注册、购买本课程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没有参加考试的,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的;
2.3当年成绩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
2.4没有达到最低免费重学分数线的(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
2.5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期间内申请办理手续的;
2.6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且没有致电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的;
2.7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的。
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则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免费重学的办理程序
3.1甲方申请免费重学的,应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身份证、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学员需要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经电话确认。
3.2乙方收到甲方免费重学申请的全部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如甲方符合条件,则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后两个月内为甲方办理相应后续服务,如甲方不符合条件,则将《不允许免费重学说明书》发送至甲方电子邮件中或电话告知。
1.甲方权利
1.1 甲方与乙方签约辅导协议,可按照课件更新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1.2 甲方考试成绩在免费重学分数区间,且不存在上述“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则可享受下一年度免费重学服务。
2.乙方权利
2.1在甲方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个人全部真实信息及相关材料(课程用户名、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考试成绩等)。
2.2乙方在未签署本协议之前,可不予开通此课程。
3.甲方义务
3.1 甲方应按乙方定价交纳本课程培训费用
3.2 甲方应提供报名乙方课程所需的个人全部真实信息及相关材料,虚假、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免费重学服务。
3.3 甲方应在报考区域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下一年度后续服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4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
4.乙方义务
4.1 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签约本课程的当年度收据或发票。
4.2 乙方应在备考期间内为甲方提供课程资料供甲方学习。
4.3 乙方应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予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4.4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后续服务申请,不得推诿或拖延办理。后续服务最后办理日期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后两个月内办理。
1.不可抗力及变更条件
1.1 任何一方无须对可归因于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爆炸、火灾、水灾、战争、暴动、暴乱和流行病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
1.3 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应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六十天,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清付应交未交款项的责任除外)。
1.4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或终止协议。
2.违约责任
2.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2 甲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3.签署方式
本协议自开通网络课程之日起,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签字成立,符合上述内容后生效。
4.纠纷解决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针对一级建造师考试,乙方特开设“菁英VIP班”网络辅导课程,甲方自愿参加此课程学习。
甲方:
乙方:
1.免费重学课程设置
甲方办理免费重学服务后,乙方为其开通所报协议套餐中相应班次。
1.免费重学的分数线标准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情况,按下表所列区间提供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 | 单科分数区间 |
免费重学 | 试卷总分值×30%(含本数)——合格分数线(不含本数) |
不予免费重学 | 0(含本数)——试卷总分值×30%(不含本数);合格分数线(含本数)——试卷总分值(含本数) |
2.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
2.1在乙方网站注册、购买本课程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没有参加考试的,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的;
2.3当年成绩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
2.4没有达到最低免费重学分数线的(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
2.5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期间内申请办理手续的;
2.6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且没有致电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的;
2.7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的。
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则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免费重学的办理程序
3.1甲方申请免费重学的,应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身份证、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学员需要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经电话确认。
3.2乙方收到甲方免费重学申请的全部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如甲方符合条件,则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后两个月内为甲方办理相应后续服务,如甲方不符合条件,则将《不允许免费重学说明书》发送至甲方电子邮件中或电话告知。
1.甲方权利
1.1 甲方与乙方签约辅导协议,可按照课件更新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1.2 甲方考试成绩在免费重学分数区间,且不存在上述“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则可享受下一年度免费重学服务。
2.乙方权利
2.1在甲方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个人全部真实信息及相关材料(课程用户名、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考试成绩等)。
2.2乙方在未签署本协议之前,可不予开通此课程。
3.甲方义务
3.1 甲方应按乙方定价交纳本课程培训费用
3.2 甲方应提供报名乙方课程所需的个人全部真实信息及相关材料,虚假、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免费重学服务。
3.3 甲方应在报考区域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下一年度后续服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4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
4.乙方义务
4.1 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签约本课程的当年度收据或发票。
4.2 乙方应在备考期间内为甲方提供课程资料供甲方学习。
4.3 乙方应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予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4.4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后续服务申请,不得推诿或拖延办理。后续服务最后办理日期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后两个月内办理。
1.不可抗力及变更条件
1.1 任何一方无须对可归因于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爆炸、火灾、水灾、战争、暴动、暴乱和流行病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
1.3 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应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六十天,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清付应交未交款项的责任除外)。
1.4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或终止协议。
2.违约责任
2.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2 甲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3.签署方式
本协议自开通网络课程之日起,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签字成立,符合上述内容后生效。
4.纠纷解决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