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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1月2日
上午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四、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五、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违纪处理
考后我院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呼和浩特设置一个区直(直属)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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